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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人大机关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13日 来源: 正蓝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正蓝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一、车辆管理制度   
  (一)人大机关车辆由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使用。各司机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从严把关,确保工作用车。
  (二)执行旗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的要求,节假日、双休日、上下班期间无公务派车任务的,一律不准出车。
  (三)办公室要统筹调度,保证常委会领导公务用车。                                       
  (四)办公室要坚持“例行保养”制度,始终保持车况良好,禁止车辆“带病”上路。换季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日常保养由驾驶员负责。车辆维修实行先审批后维修制度,即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换件申请单,经办公室主任签批后进行车辆维修。
  (五)车辆的油料(包括燃料用油.润滑油和制动用油)均由办公室统一供给。
  二、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负责对驾驶员进行日常管理,要经常组织驾驶员学习业务知识、交流行车经验,吸取事故教训,教育驾驶员安全行车、文明驾驶。  
  (二)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驾驶操作规程,严禁违章驾驶。杜绝超速驾驶和酒后驾车、过度疲劳驾车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一切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要严格按车辆技术规程要求,按时完成换季保养工作,做到出车前检查车辆,归来后保养车辆,确保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严禁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三)驾驶员要严格遵守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度指挥和工作安排,安全文明驾驶,准确、及时、安全完成各项出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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