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4日 来源: 正蓝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正蓝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2月14日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乌宁其等9名同志书面提出辞去旗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旗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
乌宁其、胡格吉勒、乌力吉、佈仁毕力格、巴增辉、张建忠、王洪胜、郭杰、阿拉腾松布尔等9名同志辞去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以上9名同志的旗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乌宁其同志的旗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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