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年12月31日 来源: 正蓝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正蓝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负责监察、司法和法制建设方面的监督工作。负责提出监察、司法方面年度监督议题建议,督促检查普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对旗人民政府作出的司法方面的不适当决定进行初步审查,提出纠正的建议和意见。负责起草制定监察和司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议案的建议,负责办理监察、司法方面的法律、地方性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对本级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苏木镇人大决议、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办理有关监察和司法方面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负责人大常委会在全旗开展监察、司法方面有关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对本地区监察、司法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完成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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