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年12月31日 来源: 正蓝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正蓝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负责有关财政经济、城市建设、工业经济和安全生产方面监督工作;负责提出财政经济、城市建设、工业经济和安全生产方面年度监督议题建议;负责审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草案以及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审查本级财政预算草案、预算变更调整方案、各部门预算、财政决算草案以及对预算执行情况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整改情况报告的具体工作;负责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负责对旗人民政府作出的财政经济、城市建设、工业经济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不适当决定进行初步审查,提出纠正的建议和意见。负责起草制定财政经济、城市建设、工业经济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议案的建议,负责办理财政经济、城市建设、工业经济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地方性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办理有关财政、城建、工业经济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负责对本地区财政、城市建设、工业经济和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完成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