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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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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蓝旗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28日 来源: 正蓝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正蓝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旗人民政府:

  正蓝旗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5月28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关于全旗农村牧区治安管理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全旗农村牧区科技推广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旗人大常委会《关于全旗农村牧区治安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旗农村牧区科技推广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上,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充分肯定了旗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成绩的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对今后工作需要改进和加强的方面提出了审议意见,请旗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落实。
  一、对农村牧区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旗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社会治安管理与普法教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多渠道、全方位、深层次的全民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形成各负其责、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高度重视对基层群众、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工作,增强农牧民法制观念,提高法制意识和防范水平。规范企业生产施工行为,杜绝野蛮施工,切实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防止产生治安隐患。
     (二)完善防控体系,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要建立健全防控体系,认真落实整体联动、群防群治的各项职责,积极组织、引导农牧区开展治安防控工作,努力构建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群防群治大格局。强力推进基层警务工作,切实加大人防、物防和技防投入力度,充实队伍力量,加强相关保障工作。加强综治维稳、基层政权组织建设,调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人员的积极性,高度重视治安隐患化解工作,夯实治安工作根基,提高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能力。加强治安巡逻队伍建设和管理,科学合理开展治安巡逻。
       (三)注重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整体水平。旗公安机关要坚持从严治警和素质强警,强化“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教育,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干警群众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干警依法办理案件、妥善化解矛盾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积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执法过程中的监督,规范执法主体,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注重加强对执法干警的党风廉政教育,防止执法队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二、对农村牧区科技推广工作的意见
  (一)积极营造推动农村牧区科技推广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提高对农村牧区科技推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宣传、普及和科普阵地建设,理顺体制,积极开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农村牧区科技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村牧区科技投入水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和管理使用好农村牧区科技推广经费,积极争取上级科技项目经费投入,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促进科技进步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充分发挥旗教科局、科协、苏木镇农牧业科技服务中心及各类学术组织的作用,切实提高“科技三下乡”、“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日”“科普大篷车”等科技宣传活动效果。
    (二)加强农村牧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充分挖掘、开发、引进、借用、兼用各类科技人才,加大引进紧缺人才力度,培养使用好本地现有人才,优化年龄结构和知识层次;要关心、爱护和大胆起用科技人才,尽力为科技人才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和工作条件;鼓励企业聘用、培养优秀科技人才,搭建科技创新平台;继续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的作用;建立科技人才培养长效机制,解决农牧业技术人才短缺和新老更替问题,加强继续教育、职称评定等工作,开展各类培训,与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广泛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不断更新科技知识。
  (三)加大科技创新支撑发展的力度。加强对科技项目的管理,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和验收工作,充分发挥项目实施的示范效应,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运用,提高市场化管理水平,使科技推广工作服务于群众脱贫致富,服务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围绕“科技兴农兴牧”战略,加强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和信息平台建设,大力推广农村牧区实用技术,着力培养新型农牧民,促进城乡统筹和新农村牧区建设;抓住重点,加强牲畜改良工作,大力推进高产饲草料品种引进、种植、储存新技术,着眼于节约、环保、安全、民生,全面推动农业、畜牧业科技进步,促进我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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