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蓝旗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00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对苏木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促进新形势下全旗苏木镇人大依法履行职权、提高工作水平、圆满完成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内容
(一)苏木镇人民代表大会
1.依法召开苏木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两次,会期不少于一天,有选举的不得少于两天;遇重大事项决定、财政预算调整、选举等重大议题及时增开人代会。
2.会议准备充分,及时印发会议议程、日程、名单(草案)和工作报告等书面材料;会前组织代表开展检查、视察和调研活动,广泛收集民意。
3.按法定程序召开大会,并能充分发扬民主,保障代表审议时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有质量、有数量。
(二)监督工作
1.监督苏木镇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办事,保证宪法、法律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在本行政区内的遵守和执行。
2.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人大主席团会议,会议有议题、有针对性、有效果。
3.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
4.作出决议决定、审议意见,支持和促进政府工作。
(三)代表工作
1.代表小组活动有年度计划、有总结,有实施方案。代表活动记录和图像资料等电子文档及时归档。
2.按照“九有”标准建设“人大代表之家”,扎实开展“六个一”活动。即:每季度组织代表开展一次学习活动;组织一次视察调研;每季度接待、联系选民一次;每个代表撰写一篇履职报告;交流一次活动心得;开展一次述职评议。
3.建立代表履职激励机制,认真做好旗、苏木镇人大代表履职档案。
(四)督办代表建议和信访工作
1.对大会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及时进行汇总登记。
2.在法定时间内做好代表议案建议的转交和督办工作。
3.做好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交办工作。
(五)自身建设
紧紧围绕苏木镇党委中心工作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
1.苏木镇人大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2.积极配合旗人大常委会及上级人大工作,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3.建立健全苏木镇人大各项规章制度。
4.健全和完善人代会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
(六)日常考评内容
1.苏木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按时参加旗人大常委会各种会议和调研视察。
2.推进信息化建设,及时按要求上报信息和调研视察报告。
3.积极创新苏木镇人大工作,人大工作经验得到推广。
二、考评方法
1.分项量化。按照考评的内容将其分解若干小项,实行百分制,逐项量化打分。
2.考评工作:考评工作由旗人大常委会成立考评组进行考评。
3.考评方式方法:旗人大常委会对各苏木镇人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年终组织考评组进行考核。考评采取走访代表、座谈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4.考评结果处理:由旗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决定,对考评名次位于前三名的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