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人常办发[2016]9号
各苏木镇: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意见》(内党发[2015]24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转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党发[2015]18号)和盟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有效组织苏木镇级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丰富活动内容,拓宽代表履职渠道,充分发挥苏木镇级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确保基层代表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推进苏木镇人大工作规范化进程,经研究决定,现将组建苏木镇级人大代表小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围绕全旗中心工作,服务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探索闭会期间苏木镇级人大代表活动的新途径、新形式,进一步丰富苏木镇级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内容,拓宽苏木镇级代表依法履职渠道,进一步推进各苏木镇“人大代表之家”规范化进程,为我旗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好苏木镇级人大代表的积极作用。
二、具体要求
(一)组建适宜活动的代表小组。各苏木镇人大要本着就近就地、行业相近、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及时组建苏木镇级代表活动小组。代表小组要推选热心代表工作、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代表担任组长,负责召集和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并确定联络员,协助组长做好组织和联络工作。小组组长在苏木镇主席团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组织代表开展小组活动。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每年年初,按照苏木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总体要求和年度安排,并结合实际,制定活动计划、确定活动内容。重点围绕旗委决策部署和各苏木镇的中心工作、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安排代表小组活动。各代表小组活动可采取组织学习培训、讨论交流、走访选民和调研视察等形式,每季度至少活动一次。
(三)建立健全必要的活动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代表小组组长职责、代表小组学习制度、调研视察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活动登记评价制度等,使代表小组活动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四)充分利用“人大代表之家”,着力增强代表活动实效。各苏木镇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之家”的优势和作用,代表小组活动要以“人大代表之家”为依托,要注重活动实效,避免形式主义,每次活动应突出一个主题,争求一定实效。活动前,制定好周密的活动计划和方案,告知代表和有关方面做好充分准备;活动中,各“人大代表之家”要负责动员组织代表小组积极参与,深入扎实地开展好每个环节的工作;活动结束后,各“人大代表之家”要对代表意见和建议进行全面总结、整理、转交并督办,力求达到促进工作的实效。
各苏木镇人大要切实加强闭会期间代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苏木镇主席团成员要密切联系各代表小组,以主席办公会议听取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情况等形式,推进代表小组活动规范化、常态化,切实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各苏木镇于3月1日前将组建代表小组、制定制度及建立代表履职档案情况书面报送到旗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正蓝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