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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办理旗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部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23日 来源: 正蓝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正蓝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9月23日在旗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旗人民政府重新办理旗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部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重新办理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
  旗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重新办理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3件,涉及农牧方面1件,交通方面的1件,其他方面1件。按照((正蓝旗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法》的规定已全部办理完毕。
  二、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001号建议中乌日图那顺等10名代表提出提高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和草畜平衡方面的建议,从关注民生的角度,对草原生态保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近年来,我旗认真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加强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管护,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严格治理水环境,开展土地治理草原建设项目,制定了《正蓝旗草牧场建设和管理保护实施细则》、《正蓝旗生态项目建设项目区禁牧、休牧管理办法》和((正蓝旗生态建设项目区管护办法》等规章制度,采取了“封、飞、造”等生态治理模式,推进生态脆弱区移民工作,使全旗的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加强草畜平衡工作,严格执行草畜平衡责任制,在全旗范围内开展清点畜牧工作,实行嘎查牧户双层责任制,有效地教育和引导牧民科学合理利用草场资源,使草畜平衡工作有效开展。
  现我旗发放草原生态补奖、养老、助学、创业等补助。但是保护生态工作是一个长期性工作,一方面加强草场保护力度,再一方面加强牲畜改良,提高牲畜品质,进一步调整、优化畜群结构,实现限量精养,切实减轻草场负荷。
  028号建议中提出对无运营手续车辆加强管理的建议。根据《正蓝旗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深入全旗道路旅客运输市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蓝交办[2014]102号)的精神,由旗交通运输局,旗公安局交警队、旗运管所组织成立专项稽查队,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市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同时根据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的有关部署,在全旗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市场进行全面整顿。目前,对建议中反映的问题,旗交通部门继续调查和整治中。
  052号建议中提出部分牧民草场征地补偿低于国家标淮问题的建议。2000年建设锡多铁路的60元/亩征地标准是执行盟行署下达的锡多铁路统一征地标准。2005年,经地方和铁路部门协商,将标准上调到217元/亩。我旗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自治区《关于公布实施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2011]143号)及《正蓝旗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蓝政办发[2012]18号)执行。此标准是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的。因此,按现行标准给锡多线的部分牧民提高征地补偿没有政策依据。对于上都镇和桑根达来镇征地费不等问题,经了解核实是一些企业无视国家标准,自行定价的企业行为。对于这种现象旗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加大监管力度。
  总之,重新办理旗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部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办理工作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在旗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政府各承办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已全部完成。但是,一些具体工作与人大代表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办理答复工作力度,强化办理答复工作机构建设,切实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办理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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