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0日在旗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蓝人常办发〔2014〕52号)要求,我代表旗人民政府向会议做关于旗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答复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旗第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
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108件,其中涉及农牧林水方面37件,占总数的34%;电力及交通方面22件,占总数的20%;危房改造及安居工程方面11件,占总数的10%;文教卫生方面7件,占总数的6%;旅游和环保方面6件,占总数的5%;其他方面25件,占总数的23%。
二、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013、014、016、019、020、021、023、024、025、026、027等11项建议提出加强嘎查村公路建设。2014年我旗农村牧区公路建设里程79.52公里。建设规模四级水泥路,路基宽6.5米,路面宽3.5米或4.5米。截至目前路基完成43.1公里,路面完成5公里。
035、036、049等3项建议提出加强嘎查村电网建设。2014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计划投资7990万元,上都镇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建110千伏线路17公里,新建110千伏变电站1座,主变1台容量50兆伏安,新建哈毕日嘎35千伏输电线路工程,那日图变电站接入35千伏输电线路工程,新建35千伏输电线路20公里。新建和改造10千伏线路64公里,配电变压器5台容量1.745兆伏安。
012、039、045、047、048、058、059、061、076、087等10项建议提出加大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今年结合京津风治理、农牧业、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以嘎查为单位,计划建设暖棚2.66万平方米、畜圈4.9万平方米、储草棚6480平方米,目前,棚圈建设已完成12400平米,其它项目正在建设当中,预计9月底完工。
031、033、034号等3项建议提出解决农牧区饮水困难及饮水安全问题。我旗统筹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农牧区饮水困难项目以及其它饮水安全资金,配合全盟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全覆盖工程,今年计划新建自来水工程8处、水源井20眼、供水基本井10眼,发放净水设备210套。工程设计日供水量508吨,解决2387人、1.8万(头)只牲畜的安全饮水问题。目前,已建成水源井18眼并投入使用。同时,加强对已建工程管护力度,对6处主管网进行维修。
038、042、082、083号等4项建议提出农牧区危房改造问题。我旗危房改造采取以户为主、自主改造的方式,每户面积控制在40-60平方米。自2009年开始,截至2013年底共改造农牧区危旧房2150户。今年计划全旗危房改造1400户,目前已经开工1210户,完成投资2226万元。我旗尚有农牧区危房户4064户,2015年计划改造1989户,2016年计划改造2075户,届时全旗危房改造全部完成。
此外,2014年我旗实施“美丽长廊”行动共涉及S27(锡张高速)、G207、S105、G510(原S308)、进京通道、旅游环线、集通铁路、锡桑铁路及桑蓝铁路的可视范围内7个苏木镇(场)52个嘎查村167浩特(小组)的3715户10997人。2014年主要完成上都镇、宝绍岱苏木、那日图苏木、桑根达来镇、哈毕日嘎镇等苏木镇的5个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试点嘎查及S27锡张高速沿线的二架子村和二道营子村的危房改造、村容村貌整治等工作。其中,北部牧区结合家庭牧场、脆弱区移民搬迁建设项目,对沿线牧民进行异地移民搬迁,新建房屋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总资金774万元,截至7月中旬已开工建设住房27户2160平米。南部农区结合危房改造和“幸福大院”项目,进行村容村貌整治,2014年哈毕日嘎镇危房改造400户,主要涉及二道营子、二架子和庆丰村。目前,哈毕日嘎镇二道营子和二架子村完成危房改造25户。
011、086、088号等3项建议提出解决进城务工人员住房或提供廉租住房。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廉租住房的分配对象是具有城镇户口、人均居住房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城镇低保家庭。今年新建廉租住房180套,9180平方米,总投资1650万元,工程4月中旬开工,已完成投资1402万元。新建公租房126套,8820平方米,总投资1578万元,工程4月中旬开工,已完成投资760万元。今后,将结合实际情况分期分批逐步解决进城务工农牧民住房问题。
072、074号等2项建议提出农牧民贷款难问题。按照《正蓝旗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实施方案(2013—2014年)》,旗农业银行计划发放金融扶贫贷款5000万元。其中,30%资金用于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70%资金用于扶持农牧户生产和家庭牧场建设。贷款类型包括金融扶贫富民农户贷和金融扶贫富民产业贷。今年,重点扶持“三到村、三到户” 工程21个嘎查村,以及符合条件的50个家庭牧场、50个农牧民合作社和农牧业龙头企业。扶持贫困户主要采取家庭牧场、农牧民合作社及农牧业龙头企业带动的方式。目前,已发放贷款4019万元。
002、104、106号等3项建议提出旅游业发展问题。今年我旗完成元上都遗址、元上都遗址博物馆国家5A级景区和高格斯台河、惠温河、策格艾里景区3A级景区申报材料上报工作。在北京召开“走进元上都•美在正蓝旗”大型旅游推介会,参加四川省峨眉山“内蒙古文化与风情节”推介会及第十四届中国承德国际旅游文化节,累计发放旅游宣传品4000余份。现我旗民族工艺品销售店达20余家,销售额达160万元。从事马奶酒制作的牧户7家,旅游业服务马匹达800匹。
另外,还有部分代表对生态建设、城镇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对此旗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后我们将突出重点,进一步把农牧区生产和农牧民增收等工作做好做实。总之,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都是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我旗各个领域中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也体现人大代表对我旗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关心。特别是一些操作性较强的代表建议,我们及时给予了办理。今后,旗政府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我旗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进步。
三、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的主要作法
为保证及时高效地办理各位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旗政府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旗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结束后,召开交办工作会议。要求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中,着重抓好与代表的“三见面”制度。必须按照建议的要求,深入调查研究,了解背景初衷,把握实质内涵,弄清问题症结,确保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是专人负责。认真签收分类,逐件登记,明确办理实效。要求各办理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亲自过问,亲自安排,亲自督查,亲自落实,确保件件有结果。建议涉及到几个单位的,要求主办单位积极主动地与协办单位协商,协办单位要在规定期限内,将意见回复给主办单位。
三是深化认识。要求各承办单位认真分析建议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办理措施并抓好落实,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好办理答复工作。在建议办理期间,随时了解建议办理遇到的困难和进展情况。
总之,旗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办理工作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在旗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政府各承办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已基本完成。但是,一些具体工作与人大代表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办理答复工作力度,强化办理答复工作机构建设,更好地为人大代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