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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关于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视察全旗城镇环境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6日 来源: 正蓝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旗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 曹彦

  2016年11月16日在正蓝旗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正蓝旗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安排,旗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组织了部分旗人大常委会委员、旗人大代表,于10月8日至16日对上都镇街道、居民住宅小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和其他苏木镇所在地的环境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视察。现将本次环境卫生工作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旗所在地上都镇环境卫生工作开展情况
      我旗上都镇城区面积13.7平方公里,城镇绿化面积率35.86%,上都镇城镇人口3万人。城镇街道38公里,其中主干道19.63公里,街巷道路22.39公里。上都镇有楼房居民住宅小区43处,有物业公司4家,有物业管理的小区10余处,综合执法局接管5处。目前,综合执法局担负上都镇城区环境卫生和城镇管理工作,主要职能包括城镇主干道、街巷、公园、广场的卫生环境清扫、保洁;日常垃圾清理和拉运;整修镇内道路两边花草、清理排水沟;城镇市容市貌及城镇综合管理等工作。综合执法局隶属旗政府,编制为事业单位,定编47人,现有干部职工65人,雇用环卫工人290名,有垃圾清运车辆321辆,其中大型机动车辆43辆,小型机动车4辆,人力三轮车274辆。              
  近年来,旗委、旗政府把城镇化作为带动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的突破口,在大力推进旧城改造的同时,加大了对镇区环境卫生工作的整治力度,净化、美化、绿化、亮化工程深入推进,城镇承载力和辐射力显著增强,城镇市容市貌有了显著改善,城镇的整体形象有了显著提升。居民生产生活井然有序,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物质、精神文化生活内容丰富多彩,城镇建设极大展现了蒙元文化和当地人文特色,日臻完善的基础设施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夯实了基础。上都镇2010年荣获“自治区八星级文明城镇”称号、2012年荣获“自治区卫生城镇”称号,2008年至2012年连续5年获“全盟精细化管理城镇”荣誉称号。
  (一)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卫生环境明显改善
  旗政府通过积极打造宜居城市,不断加大对城镇基础设
  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不仅对城区主要街道进行硬化、绿化、亮化、美化;还对小街小巷,特别是对一些小区里的街、巷也都进行了硬化和亮化,使得城镇街道更加整洁美观;建成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日处理污水1.2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铺设污水管网70公里,雨水管网10.5公里。处理后的污水水质可达到一级B类排放标准。目前,每日收集处理污水已达到6000立方米,现处理后的污水排放到了闪电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为2.4万立方米,包括厂房主体工程、设备安装、6公里的管道铺设工程也已全部完工。预计,明年5月份对设备进行调式后,每天形成中水5000立方米,可直接供上都电厂工业用水或用于园林绿化。在上都镇东南建成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一处,已投入使用。该工程总占地120亩,总投资1455万元,总库容52.66万立方米,可填埋垃圾49万立方米,设计日处理垃圾量68吨,服务年限为15年。目前,在上都镇城区已建成垃圾中转站12个,建成公厕65个(其中水冲公厕30个、旱厕35个),安放垃圾箱356个,并配置了大型的垃圾清运、清扫车辆等设备,使得城区垃圾得到及时清运。从而使上都镇城镇辐射功能得到进一步拓展,综合承载能力和集聚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
  (二) 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环境卫生、城区面
  貌明显改善
  为确保整个上都镇城区清扫保洁质量,综合执法局每年年初对全年工作进行安排和前期规划,明确整治任务,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每天深入一线对环境卫生的清扫、拉运进行督促和指导,并及时解决由此产生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加强各个工作环节的督办落实。对清扫环卫工人实行划片包干,对主要街道和硬化路段清扫、保洁实行全覆盖,实行不间断、无缝隙的责任管理。对城区主干道、街巷道路、广场、公园及繁华街道与地段,做到不间断清扫,不留卫生死角。在此基础上,综合执法局加大洒水除尘、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力度,每天组织14台车辆,对城区日产近60吨生活垃圾进行及时清运,做到日积日清,个别繁华、人流集中地带做到随满随运。加强了对城区沿街商户牌匾等户外广告牌匾清理整顿,对那些在设置地点、规格、工艺水平及发布内容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的户外牌匾广告,进行规范管理,全部进行统一规格,使得文字更加完整、内容表达得更加准确、制作的更加规范;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和乱写办证号码及城镇“牛皮癣”小广告等违规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对城乡结合部菜园村和城镇进、出口等重点地段乱丢、乱倒的生活垃圾、建筑裸露废弃物进行了集中清理。通过采取组织环卫工人沿街清收拉运、封闭运输和无害化处理垃圾、清理整顿沿街商户广告牌匾及“牛皮癣”、加强城区“流浪狗”的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形成了整洁有序的卫生环境,城区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观。
  (三)加大环境卫生工作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一方面,根据《正蓝旗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完善相关制度建设,综合执法局并制定了《上都镇2016年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核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充分利用宣传栏、电视广播、手机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制度的重要性,使群众自觉参与维护公共卫生,爱护生活环境,使环境整治工作深入民心,基本形成了大多数群众关心环境建设、参与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狠抓示范,以点带面。在上都镇选择了基础条件较好,群众意识较高的街道作为示范街道,该街道按照“扫干净,摆整齐,保持好”这一目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以示范促进带动,积极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二、桑根达来镇、哈毕日嘎镇及各苏木所在地环境卫生工作开展情况
  总体上看,各苏木镇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上投入了很大精力,去年以来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的开展,环境卫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较以前有了很大改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正在逐步完善。其中桑根达来镇城镇环境卫生工作由旗综合执法局负责,并且有8名工作人员,有部分清理设备,镇区主要路段环境卫生工作开展较为扎实有力,但火车站区域卫生较差,环境卫生工作无责任单位管理;哈毕日嘎镇城镇环卫工作由旗财政拨付一定数量专款,雇用了3名个体经营者承包运作,镇政府有兼职人员管理,没有相应专业人员从事该工作,也无设备;其他苏木所在地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相对滞后,一无专项经费,二无人员设备,平时基本处于无人监管状态。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这次视察,也发现了我旗城镇环境卫生工作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环境卫生管理共识还未形成。居民对城镇建设管理要求在不断提高,但城市意识、文明意识、责任意识却较低。如在环境卫生方面,尽管在城区和居民住宅小区里,都建有固定垃圾投放点,环卫部门一而再、再而三地宣传,有垃圾收集车每天两到三次进行收集,但有些居民为了省几步路,就是不把垃圾放到指定地点,乱扔垃圾果皮纸屑、乱泼污水的现象普遍存在。还有部分住宅小区的污水没有接入污水管网,使用渗水池严重污染地下水。在设施维护方面,我旗多次购置并安放垃圾箱等设施,每次投放在大街上不长时间,就被推倒、烧坏或偷走;城镇居民还没有形成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
  (二)管理机制不健全。以前采用的“门前三包”、门前责任区等机制名存实亡,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不明确,难以形成合力。如: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的管理需要交警部门协助管理,出店经营、乱摆摊点的管理需要工商部门协助管理,白色污染、餐饮卫生管理需要环保、卫生部门协助管理,车辆运营秩序管理需要交通部门协助管理。目前尽管各家都在管,但缺乏统一调度和协调,难以形成合力,甚至有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在城镇建设规划和居民楼小区建设规划方面,没有预留建设垃圾中转站的位置,在一些小区生活垃圾都是露天堆放,垃圾刮得到处都是。特别是,很多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没有物业,致使一些小区的环境卫生脏乱差。 
  (三)城镇平房区环境卫生管护工作不容乐观。巷内成堆垃圾无法清理,大部分小巷没有硬化,既窄又脏。
  (四)部分苏木镇所在地的“十个全覆盖”工程垃圾还没有清理完毕,后续的环境卫生工作没有制定相应的常态工作机制和措施。
  (五)经费保障滞后,城镇基础设施需完善。由于我旗财力困难,造成对环境卫生治理经费的投入明显不足,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少,环卫工人的工资待遇也非常低,一些环卫车辆和设备也急需更新和修理,每年收缴的卫生费不足30万元,政府投入100余万元,而支出达200多万元,资金保障明显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管理工作的开展
  (六)缺乏有效宣传引导,居民环卫意识淡薄。环境卫生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大,居民城市意识、环卫意识还需加强,乱倒、乱扔垃圾已经成为习惯,宣传工作没有跟上。
  四、几点建议
  (一)加大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力度。要强力推进城镇道路清扫保洁、维修养护、园林绿化、排水疏捞等管养工作。针对苏木镇所在地环境卫生管护工作,要建立城镇人居环境治理长效机制,积极探索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相结合,推动苏木镇所在地环境卫生持续健康发展。要注重加强对环卫工人的引导和培训,提高他们对环境卫生的管护能力。
  (二)加大环境卫生管理经费投入力度。一是旗政府要有计划地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改善环卫工作环境,落实好各项保障措施;二是旗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根据我旗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全旗经济发展水平,提高环卫工作人员福利待遇,确保环卫工作队伍稳定。
  (三)加大公共环卫设施建设力度。对全旗各苏木镇环卫等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统一规划,科学规划,严格按规划实施。实行公共环境设施(公厕、垃圾中转站点、环卫休息间等)与住宅小区、商业房屋建筑工程同步规划建设,做到与居民生活设施的同步配套。要尽快完成工业园区去垃圾填埋场的道路建设(共5公里,已经修3公里,还有2公里没有完成)。严格住宅小区、商业区等开发项目业主自建环卫设施的审核工作。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封闭式垃圾池、公厕、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环卫管理部门应参与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过程,加强环卫设施建设的监管。
  (四)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对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和完善社区环境卫生管理体系,落实门前环境卫生责任制等制度,充分发挥社区和广大居民共同参与的热情,使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落到实处。提高背街小巷、社区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水平。
  (五)加强城镇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工作。对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由政府职能部门主导,社区协调配合,及时成立业主委员会,并指导业主委员会聘用物业公司,同时对背街小巷、重要进出城路段环卫管护和景观设施进行统筹设计和规划(如对背街小巷的平房区按总体规划加大拆迁改造力度,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定期清扫管护,对主要进出城路段进行美化工程,对废品收购点划定区域经营等),提高城镇环境美观程度。
  (六)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长效机制。对上都镇、桑根达来镇和哈毕日嘎镇日常环境卫生管护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对策、采取措施,对破损公共设施和环卫工作中的机制问题及时解决,维护好“十个全覆盖”工程成果,保障城镇环境卫生管护工作高效开展。
  (七)加强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提高旗直职能部门、苏木镇、嘎查村干部群众和城镇居民群众环卫意识,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坚持拓宽宣传渠道,引导公众讲究卫生,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共同维护身边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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