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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5日 来源: 正蓝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正蓝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9月3日,正蓝旗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旗人大常委会主任苏伊拉图主持会议。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利斌、布仁巴图、乌日娜、金山及旗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旗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29人,出席本次会议的25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及自治区党委相关文件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草案)、关于2023年旗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调整年初预算资金用途及存量资金使用方案的报告,听取旗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正蓝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3年旗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关于批准 <正蓝旗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年初预算资金用途及存量资金使用方案的报告> 的决议(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政府关于旗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政府关于旗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旗人大常委会相关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相关承办单位关于旗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书面审议了旗人大常委会关于全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视察报告和关于全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视察报告,表决通过旗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总监票人、监票人调整名单(草案),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盟委及旗委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准确把握“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赋予人大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监督,丰富“双联”内容和形式,做好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在依法履职过程中更好地服务全旗改革发展大局。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会议通过的《决议》,加强预决算管理和政府债务管理,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需要,努力完成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要加强调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确保重项点目如期高质量建设完成。要严肃认真对待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项目,加紧推进项目建设。要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抓好问题整改,提高审计工作质效。要持之以恒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认真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完成好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各项工作任务。要实行多元治理,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坚决打赢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

      会议指出,旗人大常委会确定2024年为“代表建议办理质效提升年”,旨在进一步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闭环监督,推动旗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以实际成效向代表和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会议强调,一是要重视,形成办理好、落实好代表建议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于办理难度大的综合性建议,旗人民政府要牵头办理落实。二是要推动,对于占比较大的A类当中基本解决还未解决、B类正在解决和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既要督促有关方面抓紧办理,推动建议落实,也要向代表做好反馈。三是要总结,注重从代表建议中发现和归纳具有宏观性、普遍性的问题,力争办好一件代表建议、解决一个方面问题,促进一个领域工作,确保建议办理让代表满意、群众受益。

      旗委副书记冯建军,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丁洪应邀出席会议。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胡格吉乐图,政府副旗长阿木吉拉图,检察院检察长王利瑜,政法委、旗委办、人大办、人大常委会环资委、政府办及相关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部分旗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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